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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直单位工会财务监督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1-07-02作者:省直工会来源:省直工会

省直各单位工会:

   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工会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工财〔2021〕2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监督管理,掌握基层工会财务基本情况,确保省直单位工会经费安全有效运行,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直单位工会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1.检查基层工会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总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和经费收缴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2.检查基层工会预决算编报、工会财务云平台统一核算、上级补助收入使用等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

   3.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纠正基层工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财经法纪意识淡薄、财务制度缺失、预算执行不力等方面的问题。强化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制度建设,提高工会财务工作质量,促进工会经费规范使用,保障工运事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的范围是省直各单位工会2018-2020年度三年的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以前年度。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工会经费收入管理情况

   1.是否按《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独立开立银行账户、独立建账、独立管理工会经费;是否严格按《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收缴工会会员会费、规范接收行政补助收入。

   2.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是否存在账外账,有无收入不入账,不按规定入账,设立“小金库”问题。

   3.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和上缴工会经费,是否有截留、挤占现象。

   (二)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全总《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省总《实施细则》文件的规定,有无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和劳务费、超发文体活动奖金、会员节日福利等问题。

   2.基本建设、维修改造、购买服务或货物是否按规定招投标和执行集中采购,是否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3.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是否严格按补助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有无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现象,有无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4.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贪污、挪用、白条抵现、虚报冒领,以及转移、隐匿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小金库”开支现象。

   5.发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涂改伪造发票、使用假发票等问题。

   (三)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情况

   1.是否严格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执行年度预算,有无超预算、无预算开支现象。

   2.年度预算是否经过本单位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和上级工会备案。

   3.重大开支项目是否经过本级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4.是否按上级工会要求完成年度预算、决算上报工作。

   (四)工会会计管理工作情况

   1.是否按省总要求将工会财务纳入全省工会财务云平台统一核算。

   2.工会财务岗位是否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设置,职责权限分明。

   3.工会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4.货币资金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银行存款定期存放是否执行竞争性存放;有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支付结算管理相关规定,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违规定期存放,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将基层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等问题。

   5.会计档案、票据、财务专用章、银行网上支付器(U盾等数字证书)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三、检查方式及步骤

   采取自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截至7月底)。各片区、系统工会联合会和大企业(集团)工会按本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时限要求,认真组织本片区、系统和单位的财务自查工作,各单位工会要围绕检查内容开展本级工会财务全面自查。各单位工会按附件1、2格式填报表格和撰写自查报告,力争省直单位工会财务自查面达到100%,做到不走过场、检查工作全覆盖。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截至10月底)。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省直工会将会同各片区、系统工会联合会和大企业(集团)工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属基层工会进行抽查。抽查面原则上不低于省直单位基层工会总数的30%,采取听情况汇报、查阅账本、与有关人员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了解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截至12月底)。各单位工会在财务监督检查过程中,一方面要认真梳理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工会经费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总结发现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中好的经验做法,为上级工会改进政策提出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开展本级工会的自查自纠工作。各片区、系统工会联合会和大企业(集团)工会要组织和督促所属基层工会开展好自查工作。

   2.注重检查效果。各单位工会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把问题找准、措施定实,切实整改落实到位,促进工会财务管理严格规范。

   3.按时报送资料。各单位工会2021年7月底之前要填报自查表(附件1、2)和自查报告,报送到所在片区、系统工会联合会和大企业(集团)工会(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自查报告内容包括:①自查基本情况;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经验做法;③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④对工会财务工作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政策修订的意见建议。各片区、系统工会联合会和大企业(集团)工会负责收齐所属基层工会的报送资料后,8月15日之前统一报送至省直工会财务部。

   4.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工会要把这次财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强化工会经费使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不断提高预决算编报和工会云财务平台核算工作水平,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省直工会财务部联系人:丰义 谢妍鹏

   联系电话:0731-82216953

   邮箱:szghcwb2019@163.com

 

   附件:

   1.基层工会自查表

   2.上级专项补助收支情况表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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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直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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