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工会:
现将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工会开展“送清凉”活动的通知》(湘工办发〔2017〕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于9月22日前将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至省直工会经济技术部。省直工会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联 系 人:李海瑞、李颖玥
联系方式:0731-82219125;
电子邮箱:hnszghjjjsb@163.com;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一号省委三办214室。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全省工会开展“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关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省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预防高温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总工会决定,继续组织全省工会开展以“清凉一夏、关爱同行”为主题的“送清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省市有关媒体单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产业工人,宣传高温期间劳动保护有关知识,发动和引领全省广大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职工群众关爱高温作业劳动者,为他们送去清凉用品,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提升广大职工群众高温期间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控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二、活动时间
2017年7月中旬至9月上旬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防暑降温宣传教育活动。在湖南工人报、三湘工韵制作“清凉一夏、关爱同行”活动专栏,相关网络媒体链接宣传,对防暑降温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送清凉”活动部署情况等进行大力宣传,传递关爱高温劳动者的正能量,营造“职工喜迎十九大,劳动创造新湖南”的良好氛围。
2.组织开展微信随手拍作品征集活动。由广大职工群众通过手机微信随手拍,记录在“职工喜迎十九大,劳动创造新湖南”劳动竞赛中表现突出的重点建设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等高温作业一线劳动者的劳动场景,发至省总工会“三湘工韵”微信公众号,真实还原高温作业一线劳动者工作的苦乐,弘扬“劳动最美”主旋律。
3.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和监督检查活动。由各级工会领导带队,分别赴各地各系统的高温作业场所开展“送清凉”走访慰问活动和高温期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基层工会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适当减少高温时间作业和减轻劳动强度;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防暑降温清凉饮料及必需药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等制度,促进企业落实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引导职工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
4.组织开展高温期间服务职工活动。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清凉一夏、关爱同行”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采取免费(优惠)服务、爱心一帮一捐助、设立高温劳动者关爱日、免费送上清凉用品等形式,面向高温作业职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大力推进“爱心驿站”等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建筑、环卫等户外作业职工提供避暑休息场所,使服务职工活动贴近实际需要,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四、省总送清凉和监督检查重点
1.统筹全省“送清凉”活动宣传教育、走访慰问、监督检查、服务职工各项活动,对各市州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贯彻落实高温劳动保护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开展“送清凉”活动及高温期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督促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选取参与“职工喜迎十九大,劳动创造新湖南”劳动竞赛的省重点建设项目、高温作业场所慰问点至少各1个,开展“送清凉”慰问活动,慰问对象主要是高温作业的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
3.在慰问对象所在单位开展高温期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参与“职工喜迎十九大,劳动创造新湖南”劳动竞赛的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监控、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高温期间职工劳动保护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条款和高危行业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规定落实情况,“安康杯”竞赛情况和班组安全建设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工会要将“送清凉”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活动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经费投入,以重点项目建设者、环卫工人和高温作业人员为慰问重点,协调党委、政府、工会和单位领导分别带队深入一线做好走访慰问和监督检查工作。7-9月期间,省总领导将分别带队赴各地的省重点建设项目、高温作业场所,开展“送清凉”慰问和高温期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各地送清凉物资要公开采购,保证质量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工会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送清凉”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活动的开展情况。走访慰问时,要注意贴近所慰问企业职工的实际需求,创新形式,丰富内容,选择合适的场地,现场悬挂横幅,营造良好的现场氛围,彰显工会的价值作为,扩大工会服务职工、关爱职工、凝聚职工的社会影响。高温作业有关规定摘录见附件1。
3.加强值守,畅通信息。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加强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情况。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工会干部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人员救治工作。同时,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的相关信息,特别是中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信息,要立即报送,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附件1
高温作业有关规定摘录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对高温作业的有关规定,对高温作业主要要求汇总如下:
1.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3.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在12时到15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要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及室内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根据我省高温作业有关监管部门出台的通知规定,目前我省高温津贴标准原则上每月不低于150元。
5.切实改善高温作业环境和落实防暑保护措施。用人单位要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要按照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和要求保持保量配足劳动防护用品,野外作业和医疗条件受限单位要在作业现场配备急救药品。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6.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7.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附件2
湖南省工会2017年“送清凉”活动情况统计表
1. 走访慰问:活动期间,筹集慰问资金 万元,其中政府(企业行政)拨款 万元; 工会经费投入 万元,社会筹集资金 万元;其他 万元。慰问重点建设项目共 个,总计慰问高温作业职工 人;慰问环卫工作业场所 处,总计慰问环卫职工 人;慰问高温作业企业 家,慰问职工 人。
2.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地市级工会检查 次,检查高温作业企业 家,检查重点建设项目 个,发现安全隐患 处,现场整改 处,限期整改 处;组织开展县级工会检查 次,检查高温作业企业 家,检查重点建设项目 个,发现安全隐患 处,现场整改 处,限期整改 处。基层工会组织开展检查 次,检查高温作业企业 家,检查重点建设项目 个,发现安全隐患 处,现场整改 处,限期整改 处。
3. 志愿服务:活动期间,共有 家志愿服务企业参与,志愿服务形式主要是 等,共有 个志愿服务者参与,志愿服务形式主要是 等,组织开展的特色志愿服务活动有 。
4. 宣传情况:联合 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省级媒体宣传报道 次,市州级媒体宣传报道 次,组织开展的特色宣传活动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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