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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机打票据的通知

日期:2018-03-09作者:来源:
 关于启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机打票据的

  

 

省直各单位工会:

为推进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提高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监管水平和效率,依据湖南省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开展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核销申领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工财〔201746号)相关规定,201811日起各单位工会取消使用手工票据,全部使用机打票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手工票据清理核销工作

(一)清理核销范围

在省直工会领取了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手工)的单位,均应进行清理核销,自201811日起手工票据全部停止使用。在201811日至本通知下发日之间已开具的手工票据,视作无效票据,应作废并上交到省直工会财务部,换开机打票据。

(二)清理核销流程

1、自清自查。重点清查票据使用是否合规,票据是否有遗失。各单位在每本票据封底上规范填写开具项目、金额、份数等内容,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上交票据。各单位清查完成后,于2018331日前,将以前领取的手工票据统一上交到省直工会财务部。如有遗失,需单独写出情况说明。

3、全面核销。省直工会将会全面清查手工票据领取和收回情况,对各单位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逐一进行核销。

二、关于机打票据管理使用工作

(一)票据管理。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机打票据需使用全总财务部统一配发的开票软件开具,目前省直工会是唯一开票端,票据和开票软件均未配发到基层工会,所有票据均由省直工会财务部统一管理。

(二)票据开具。因票据暂未配发到基层工会,需要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单位均到省直工会财务部开票。开票时需提供银行转账回执作为凭据,原则上一个季度开具一次。

三、相关要求

(一)此次票据清理时间紧、要求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未按要求落实的将暂停使用票据。

(二)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着手开展清查,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上交票据。

(三)各单位在票据清查和开具时,如有问题和建议,请联系省直工会财务部。

联系人:郭娜          联系电话:0731-82216953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3218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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