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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07-30作者:来源: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片、系统(联合)、大企业(集团)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按照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困难职工家庭金秋助学活动的要求,经省直工会研究决定,2019年秋季继续在省直单位内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与条件

    本次助学对象是工会关系在省直工会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已建档立卡或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

    2.参加2019年高考或高等院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等,在国家招生计划内,被全日制高等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录取的本、专科学生,以及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高等职业院校或高中就读的在校学生,均纳入此次救助范围。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在本次活动救助范围之内:

    1.军校生、国防生、研究生、出国留学生、中外联合办学学生等;

    2.向不同工会组织重复申报或向其他职能部门重复申报的。

    二、申报程序

    已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可直接申请金秋助学;符合建档立卡条件尚未建档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必须先建立困难职工(含农民工)档案,建档申报审核程序按照《湖南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湘工办发[2018]6号)文件和省直工会的相关规定执行,然后申报金秋助学。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并提供相关资料。填写:2019年省直工会金秋助学申请审批表》,提供:学子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大学学生证(在校生)的复印件。

    2.基层工会核查上报。基层工会收到困难职工申请资料后,及时审核研究。经基层工会委员会审核研究通过的符合条件的助学对象,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证明材料、公示资料等上报省直工会。

    3.省直工会审核。省直工会对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审核,拟定救助方案,并提交常委会讨论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额度,最后由帮扶中心向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发放助学金。

    三、帮扶标准

    根据家庭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确定救助标准:

    1.子女在大学专科以上学校就读的全国级建档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一次性发放助学金5500元;

    2.子女在大学专科以上学校就读的省级建档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一次性发放助学金5000元;

    3.子女在大学专科以上学校就读的省直级建档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一次性发放助学金4500元;

    4.子女在中专、高中(普高和职高)就读的全国级、省级、省直级建档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一次性发放助学金3000元。

    四、工作要求

    1.严格申报标准及条件。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做到符合条件的不漏报;要对申报情况调查核实,资料不齐全的、未建档或不符合建档条件的、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上报,严禁重复申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对申报对象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2.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各单位工会在823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三一大道与车站北路交汇处东北角)延年世纪酒店负一楼,联系人:向琨,联系电话:88318249

    3.做好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工会于831日前将活动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szbfzx@163.com 

    附件:12019年省直工会金秋助学申请审批表

          22019年省直工会金秋助学花名册     

          32019年省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下载点击此处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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