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直工会挂、兼职副主席的通知
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群团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要求,省直工会研究决定,继续实行挂、兼职副主席制度。现将推荐省直工会挂、兼职副主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过硬,道德品行良好,热爱工会工作,愿意为省直单位工会工作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其中挂职副主席要求具有在职副处长/副调研员以上职务或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以上职级,兼职副主席可以是普通职工或群众。有基层工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挂、兼职期限
一年或两年。挂职副主席要求脱离原工作岗位到省直工会坐班,兼职副主席不作此要求。具体由省直工会与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协商确定。
三、推荐范围
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在职在岗正式干部职工。
四、推荐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5日。
五、推荐办法
可以通过本单位工会组织推荐、上级工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多种方式进行灵活推荐。以电话、微信、电子邮箱和书面报送等方式,向省直工会组织与民主管理部进行推荐。联系电话:0731—82219124、82219126;电子邮箱:595734252@qq.com。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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