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工会开展2020年为“项目高质量 勇夺双胜利——湖南省百万职工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高温送清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工会:
现将《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工会开展2020年为“项目高质量 勇夺双胜利——湖南省百万职工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高温送清凉活动的通知》(湘工办发〔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202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各有关单位要以参与的项目为重点,开展好劳动竞赛、“送清凉”走访慰问、“随手拍”等各项活动。未参与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单位要针对高温作业一线职工开展“送清凉”走访慰问活动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含走访慰问重点建设项目或单位、走访慰问职工、列支资金、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等相关数据),于9月17日前报省直工会经济技术部。活动开展及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送清凉专项补助的重要依据。
省直工会经济技术部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一号省委三办217室,联系人:李海瑞,电话:0731-82219125,电子邮箱:hnszghjjjsb@163.com。
附件:1.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工会开展2020年为“项目高质量 勇夺双胜利——湖南省百万职工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高温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2.高温作业有关规定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
附件1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全省工会开展2020年为“项目高质量 勇夺双胜利——湖南省百万职工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高温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关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202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提升广大职工高温劳动保护意识,有效预防高温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高温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和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关于开展“项目高质量 勇夺双胜利”—湖南省百万职工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的通知》精神,经省总工会党组研究并与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协商,决定在高温期间组织全省工会开展为“项目高质量 勇夺双胜利——湖南省百万职工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高温送清凉活动(以下简称“为重点工程高温送清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全省各级工会、宣传、发改、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干部和省市有关媒体单位深入省、市、县三级重点建设项目,督促用工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推动解决防暑降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百万职工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开展形式多样的暑期服务职工活动,走访慰问奋战在重点建设项目高温一线的职工,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职工心坎上,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0年8月至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检查督导活动。由各级党委、政府的宣传、发改、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等部门及各级总工会领导带队,深入省、市、县三级重点建设项目,围绕“七比七赛”重点,根据湘工发〔2020〕13号文件规定的“七比七赛”内容,对劳动竞赛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根据通知要求开展竞赛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补短板、强弱项”攻关整改。
(二)开展重点建设项目“送清凉”走访慰问活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市、县三级总工会分别负责省、市、县三级重点建设项目的“送清凉”走访慰问活动,实现重点建设项目“送清凉”走访慰问全覆盖。省总工会负责2020年省发改委公布的160个省重点建设项目的走访慰问,按每个项目3万元的标准安排“送清凉”活动资金,用于为重点建设项目高温作业职工购买防暑降温清凉用品,市(州)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根据市、县两级重点建设项目数量从工会经费中自行列支经费。各级工会要确保“送清凉”资金按财务规范要求专款专用,在采购慰问职工的清凉用品时,可兼顾高温作业职工需求和贫困地区产销实际,购买贫困户种养的农副产品,助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三)开展重点建设项目高温作业“随手拍”活动。在湘工E家、湖南工人报公众号开辟 “送清凉”湖南省百万职工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专栏,发动基层单位开展重点建设项目高温作业“随手拍”活动,记录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职工的劳作场景,结合《劳模精神耀三湘》专栏、《劳动最美丽》系列节目等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关注高温作业职工安全健康的良好氛围。
(四)召开省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现场经验交流会。由各市州总工会会同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推荐,在省、市、县三级重点建设项目中,选取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发展等各类项目的竞赛先进典型。由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总工会、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适时联合召开省重点建设项目现场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切实推动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均衡发展,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总工会统筹全省“为重点工程高温送清凉”活动,对各市(州)、县(市、区)、基层单位贯彻落实湖南省百万职工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以及高温劳动保护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送清凉”活动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每个市州选取2020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和“送清凉”慰问活动,检查督导湖南省百万职工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情况,检查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慰问项目高温露天作业的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各级工会要将本次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活动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经费投入,协调党委、政府、工会和单位领导分别带队深入一线做好走访慰问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工会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组织职工参与随手拍等活动。走访慰问时,要注意贴近所慰问企业职工的实际需求,创新形式,丰富内容,选择合适的场地,现场悬挂横幅,营造良好的现场氛围,彰显工会的价值作为,扩大工会服务职工、关爱职工、凝聚职工的社会影响。
(三)加强值守,畅通信息。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加强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情况。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工会干部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人员救治工作。同时,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的相关信息,特别是中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信息,要立即报送,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附件2
高温作业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对高温作业的有关规定,对高温作业主要要求汇总如下:
1.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3.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在12时到15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要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及室内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根据我省高温作业有关监管部门出台的通知规定,目前我省高温津贴标准原则上每月不低于150元。
5.切实改善高温作业环境和落实防暑保护措施。用人单位要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要按照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和要求保持保量配足劳动防护用品,野外作业和医疗条件受限单位要在作业现场配备急救药品。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6.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7.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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