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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基本生活状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22作者:省直工会来源:省直工会

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工会:

为全面准确掌握当前省直单位省部级以上劳模生产生活状况,根据省总工会要求和统一安排,省直工会决定对省直单位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基本生活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精准做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的摸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对象

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包括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享受全国劳模待遇者、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部级劳动模范及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者。

二、摸底调查内容

(一)劳模个人收入情况摸底

对职工全国劳模和省部级职工劳模收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核实每位劳模的月收入情况。申请生活困难补助劳模的收入情况,须按照《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20〕16号)、《湖南省劳模资金发放管理办法》(湘财建〔2012〕159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核定。

(二)劳模特殊困难情况申报

认真核查省部级以上劳模特殊困难情况,逐级提交劳模特殊困难补助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特殊困难帮扶对象重点向年老多病的离退休老劳模倾斜。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面不超过劳模总人数的 40%。

对困难劳模的认定由基层工会和省直逐级把关,基层工会通过定期调查摸底和劳模本人申报,建立真实准确、项目完整的困难劳模纸质和电子档案,并将纸质档案加盖单位公章报省直工会审核。未建立困难劳模档案的人员不得作为特殊困难资金申报对象。

要对劳模困难情况实施动态管理,两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发放必须以困难劳模档案为依据,做到帮扶慰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杜绝关系帮扶、人情帮扶和随意帮扶现象。

(三)健全完善劳模个人信息档案

各级工会要结合摸底大调查,对管理的每一位省部级以上劳模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含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全面掌握劳模身体状况、家庭状况、退休情况、工资(养老金)发放和社会保险情况等基本信息。劳模个人信息档案必须做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并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困难劳模档案。

劳模个人纸质档案应包括:劳模审批表、劳模基本信息表及劳模申请专项补助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历年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及发放账户信息,工资收入证明、下岗证明、失业证、低保证、医疗证明、入学证明等致困的直接依据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对劳模基本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是推动解决劳模生活困难、进一步加强劳模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劳模的积极性,采取调查问卷、电话访问、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基层单位、深入劳模家庭,详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撰写本单位(系统)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基本生活状况调研报告(总体情况、问题原因、政策建议等)。此次摸底调查总体情况将作为省部级和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测算分配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在调查统计过程中要注意把握政策,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对上年度受助对象要进行复核,并对当前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受助对象进行及时调整。

(二)健全档案,完善管理。对本单位管理的在册省部级以上劳模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更新完善,实现劳模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动态掌握劳模的工作、生活和困难情况。

(三)把握要求,规范填写。请从湖南省直工会网站和微信工作群 下载《2021年全国劳模基本生活状况摸底调查表》(附件1)《2021年省部级劳模基本生活状况摸底调查表》(附件2)(EXCEL)版,严格按要求填报,不得修改表格原有内容和格式。调查表和调研报告务必于8月20日前报至省直工会经济技术部,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0731-82219125 13574870431

联 系 人:李海瑞

电子邮箱:hnszghjjjsb@163.com

附件:

1.2021 年全国劳模基本生活状况摸底调查表

2.2021 年省部级劳模基本生活状况摸底调查表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责编:admin

来源:省直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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