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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8-12作者:通知公告来源:省直工会

省直各单位工会:

金秋助学是工会长期以来开展的一项品牌工作,是工会参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积极举措。根据省总工会有关要求,省直工会决定,2021年秋季继续在省直单位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及条件

本次助学对象为工会关系隶属省直工会的在职会员职工家庭子女,并符合以下条件:参加2021年高考或高等院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在国家招生计划内,被全日制高等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录取的本、专科学生;或是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高等职业院校或高中就读的在校学生。

助学对象 共分 为三 大类:

第一类:建档困难职工的子女;

第二类:困难农民工的子女。困难农民工是指: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加入了本单位工会组织,家庭生活相对困难的农村居民(不包含在户籍地已享受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的)。本类别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类:特殊职工的子女。特殊职工包括:烈士、因公牺牲职工、三级以上伤残职工、患职业重病的职工、单亲家庭(丧偶)。本类别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在本次活动救助范围之内:

1.军校生、国防生、研究生、出国留学生、中外联合办学学生等;

2.已向其他工会组织或职能部门申报的。

二、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并提供相关资料。填写《2021年省直工会金秋助学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附件2),并提供职工本人和学子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大学学生证(在校生)、学费正规票据(在校生)、职工本人银行卡(公务卡、信用卡和医保卡除外)的复印件。

2、基层工会核查上报。 基层工会收到职工申请资料后,及时审核研究。对符合条件的助学对象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证明材料、公示资料和《2021年省直工会金秋助学名单汇总表》(附件3)等上报省直工会。

3、省直工会审核。 省直工会对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审核,拟定2021年度省直单位金秋助学方案,提交省直工会常委会讨论通过,最后由帮扶中心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发放助学金。

三、帮扶标准

根据家庭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确定助学标准:

1、在大学专科以上学校就读的建档深度困难职工的子女,一次性发放助学金8000元;

2、在大学专科以上学校就读的建档相对困难职工的子女,一次性发放助学金7000元;

3、在大学专科以上学校就读的烈士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子女,一次性发放助学金8000元;

4、在大学专科以上学校就读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和其他特殊职工的子女,一次性发放助学金5000元;

5、在中专、高中(普高和职高)就读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和特殊职工的子女,一次性发放助学金4500元。

四、工作要求

1、严格申报标准及条件。 各单位工会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做到符合条件的不漏报,资料不齐全不符合助学条件的不予上报,严禁重复申报。对申报对象需在单位进行公示后方可上报。

2、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各单位工会请于9月1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三一大道与车站北路交汇处东北角)延年世纪酒店一楼,联系人:向琨,联系电话:88318249。

活动结束后请于9月24日前将活动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szbfzx@126.com。

 

附件:

1、2021年省直工会金秋助学申请审批表(已建档)

2、2021年省直工会金秋助学申请审批表(非建档)      

3、2021年省直工会金秋助学名单汇总表

4、2021年省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

责编:admin

来源:省直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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