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片区、系统工会联合会,大企业(集团)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两个信赖”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直工会年度工作部署,决定在省直单位开展“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项目及名额
推荐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100名,命名为“湖南省直单位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对象为省直单位基层工会专(兼)职工会干部、省直工会机关工作人员。
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热爱工会工作,熟练掌握工会业务知识,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受到职工广泛信赖,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努力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作风民主,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5.推荐对象为基层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的,应在近2年的会员评家中获得满意等次;
6.从事基层工会工作满2年。
三、推荐申报办法
1.基层工会组织申报。基层工会组织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按推荐条件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工会主席、副主席为优秀工会工作者,要征求本单位党委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2.各片区、系统工会联合会和大企业(集团)工会推荐。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
3.省直工会审批。省直工会根据推荐申报情况进行条件审查和抽样考察,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各申报单位按规定要求填写“湖南省直单位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申报登记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由各级工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10月22日前报送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逾期未推荐申报,视为放弃。
四、推荐申报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审核把关,推荐申报名单须经集体研究确定。
2. 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职工信赖的基层工会干部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推荐上来。申报对象应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会员群众意见,并书面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被推荐人选是党员领导干部或者公职人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同意。
3. 推荐表彰要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向基层一线工会干部倾斜。
五、表彰奖励
省直工会对评定的“优秀工会工作者”命名为“湖南省直单位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在此基础上,向省总工会推荐“湖南省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
省直工会组织与民主管理部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四办公楼227室。联系人及电话:李海瑞、潘小芳0731—82219124。电子邮箱:595734252@qq.com。
附件:
1. 2021年度湖南省直单位“优秀工会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湖南省直单位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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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直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