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工会: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交流大会贺信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省直单位劳模和工匠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造,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力量,根据《关于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通知》(湘直工通〔2018〕4号)精神,省直工会决定选树和命名第三批“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并对第一、二批命名的工作室进行调研。现将推荐申报和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
(一)推荐申报条件
推荐为“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备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劳动模范(含享受相同待遇人员)或有精湛技艺的工匠人才作为领军人物,联合不同岗位和工种的职工组成创新团队,以发现和解决工作现场的急、难、险、重问题为重点,广泛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已有效运行3年以上,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的工作团队。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和班组等一般不在命名之列。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关于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通知》(湘直工通〔2018〕4号)有关要求。
(二)推荐申报方式
1.各单位自下而上提出申请,并由厅局等一级单位工会、系统工会联合会、大企业/集团工会统一归口,进行初审把关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后,择优向省直工会进行推荐申报。
2.申报时将《“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1)、《“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附件2)及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于2022年6月30日前发至省直工会经济技术部。
(三)推荐申报名额
各单位推荐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省直工会通过综合评审、现场核查、公开公示、集体审定等民主程序择优命名20个工作室并颁发牌匾。
二、调研工作
围绕人员配备、工作场所、制度建设、成果产出、资金支持、人员培训、精神传承、示范作用等方面,省直工会对已命名的第一、二批工作室开展调研。调研工作采取书面报告与现场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工作室自查
已命名的工作室按要求进行自查,形成总结材料(2000字以内),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至省直工会经济技术部。
(二)省直工会现场走访
重点对工作室承担任务、创新业绩、人才培养的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对于运行情况好、创新业绩优、示范作用强的工作室,省直工会将重点优先推荐申报湖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和调研工作,并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各工作室的先进事迹,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联 系 人:张雅欣
联系电话:0731-82219125,19911536825
电子邮箱:hnszghjjjsb@163.com
附件1:“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附件2:“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附件3:“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验收细则
附件4:“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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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直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