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和中央驻长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总工会要求,省直工会决定在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中开展幸福企业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围绕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拓展“双联”帮扶工作内涵,以提升职工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满足职工需求为导向,与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相衔接,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建设示范性好、辐射功能强的职工生活幸福、环境良好的企业样板,以点带面,更好地助力职工享有更稳定的工作、更充足的生活福利、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共建幸福企业,共享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积极贡献。
二、试点对象
生产经营健康有序,劳动用工合法规范,工会组织健全,具有职工广泛认可的服务项目,创新做法具有典型的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省直和中央驻长企业。
三、试点任务
(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环境不断改善。加强职工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解决职工食堂、宿舍、交通、医疗、健康、体育运动、文化娱乐等问题,建设温馨“职工之家”。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节能降耗,企业环境安全、绿色、智慧、便捷、舒适。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梯度帮扶体系健全完善。健全完善困难帮扶、送温暖慰问、互助保障、生活服务相互衔接、层次清晰、各有侧重的梯度帮扶体系,对困难职工精准施策。完善常态化送温暖机制,设立专项公益基金,在职工遇到困难、发生重大疾病和重要节点时,及时开展送温暖。
(三)依法落实福利制度,职工福利待遇保障充分。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计提职工福利费用于改善职工生活条件。按照工会经费开支有关规定,建立重要节日慰问、生日关怀、生病探望、婚丧嫁娶慰问等制度。落实带薪年休假待遇,建立和完善职工疗休养制度。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规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以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为主要形式的保障制度。
(四)精准对接职工需求,服务资源供给丰富多样。与社会机构、公益慈善多方合作,打造职工生活关爱智能化平台,建立合作共享产消融合机制,开设子女托管、家政服务、养老托育、商品优惠等项目,精准对接职工生活产品和服务需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策划组织公益项目,动员职工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好的社会信誉,职工参与度和满意度高。
(五)建立健康服务体系,职工身心健康充分保障。鼓励设立职工健康服务中心,定期组织职工免费健康体检、体质检测、心理咨询。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方式特点的健身活动,开展劳逸结合健康运动。
(六)加强职工人文关怀,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向上。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导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人文关怀。制定异地工作、两地分居职工关爱机制,打造最美职工、感动故事、荣誉时刻、文化沙龙等特色品牌活动。策划职工可参与、公众可感知、品牌可累积的公益项目,动员职工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发扬互助互济精神,彰显社会影响力。
(七)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工人队伍素质不断增强。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为抓手,加快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网上练兵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作用,不断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畅通职工职业发展向上通道。
(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有力。企业建立工会组织,保障人员、时间、场所和经费,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试点步骤
(一)动员申报阶段(2022年5月)
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并严格按照标准,坚持层层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申报,5月底前向省直工会申报试点单位,省直工会择优推荐2家申报省级试点单位。
(二)评审发布阶段(2022年6月)
采取资料审核、实地复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试点单位名单。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12月)
试点单位科学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按进度分步骤组织实施。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月)
省直工会采取定期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及时掌握和跟踪项目实施及运行情况,确保试点建设取得预期成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试点项目进行评估评价,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建立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标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直工会成立提升职工生活品质领导小组,协调发挥好各部门作用,积极申报试点单位。由省直工会主席任组长,省直工会常务副主席、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帮扶中心、办公室、组民部、经济技术部、宣教部、财务部、经审委、女工委等为成员,统筹推进省直工会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帮扶中心副主任担任。试点单位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订建设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运行顺畅的管理机制,依托现有资源,挖掘特色优势,体现单位差异性,提倡形态多元性,建设模式多样性,优化功能定位,实现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工会要加大经费投入,并积极争取企业行政对试点工作的经费支持,争取将有关支出列入企业行政预算,切实保障试点的工作开支。省直工会将安排职工生活品质提升专项经费,对试点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三)坚持科学遴选。各级工会要大力宣传发动、积极申报,在申报试点时,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择优申报,在确定试点后,可联合专业机构负责试点方案的研究制定、宣传发动、资源配置、计划执行及总结推广。
(四)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项目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特别要注重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刊物、板报、橱窗等各类媒体和阵地,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幸福企业建设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请于5月24日前向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报送试点单位推荐名单,并按照要求填报申报表。纸质版邮寄或送至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szbfzx@126.com,联系人:李婷,联系电话:88318247,18692133336。
附件:申报表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
责编:admin
来源:省直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