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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 2018 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日期:2018-02-12作者:来源: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评选 2018 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

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关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激励广大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新时代工人阶级的自豪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拼搏奉献,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建功立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18 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总工办发〔20183 号)精神和省总工会工作安排,现就我省2018 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国五一劳动奖包括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先进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中的先进职工。全国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符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总工发〔201177 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省(部)级表彰的荣誉基础,原则上推荐的企业对象来源于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民营 500 强企业或省内知名企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培育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进国家或省里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以及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名额与比例要求

今年全总分配我省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名额 3 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名额 25 名、全国工人先锋号名额 25 个(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 1 )。

1 .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 35%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名额不具体分配到市州和产业,各市州和省产业工会可推荐 1-2 个候选对象(其中至少有 1 个非公有制企业),由省总工会负责考察审定。

2 .在推荐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中,产业工人不低于35% ,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 ,科教人员不低于20% ,农民工不低于10% ,企业负责人不超过2 人,县处级党政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干部不超过1 人;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为做到优中选优并保证结构合理,各推荐单位须在分配的推荐名额外另推荐1 名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候选对象。同时还可另推荐1 名企业负责人或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含同级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人选,由省总工会负责考察审定。

3 .全国工人先锋号集体中,企业班组数量要求不得低于总数的70% 。各市州按分配名额,须择优从本地被命名的省级“工人先锋号”集体中推荐。为做到优中选优并保证结构合理,各推荐单位须在分配的推荐名额外另推荐1 个班组作为候选对象。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考虑一线职工与科教人员的比例以及中央直属单位、省属单位的人选,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重大工程、促进区域发展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科室)不能作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

(一)坚持民主差额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其中,县级以下工会(含县级)实行差额评选程序,即先进行初始提名,再采用差额方式确定推荐对象。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对象还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单位及职务和简要事迹。

(二)严格履行推荐评选程序。评选工作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两审”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三公示”指必须进行所在单位、省级和全国三级公示。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发展改革、劳动保障、环境保护、人口计生、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安全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的申报还须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凡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被推荐人选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纪检部门同

意。跨省(区、市)农民工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推荐,但须征得对方同意。

(三)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坚决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推荐评选工作严肃性,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要严守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对于不按规定比例推荐、不按全省平衡意见进行调整,致使推荐对象总体结构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直接调整推荐单位名额。

(四)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各推荐单位要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本系统推荐评选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强化过程管控,严把名额比例关、评选标准关和评选质量关。要细化落实方案,精心组织、专项推进,不断提高推荐评选工作水平和成效。本通知中关于推荐评选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进度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8228 日前将各类推荐对象初审汇总表(附件 234 )、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纪要、公示证明材料和省(部)级表彰荣誉证书(或决定)等相关材料(扫描版或照片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 1MB ,内容清晰)及简要事迹材料(不超过 500 字)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服务部。经初审并逐级申报同意后,由各单位组织填写《推荐审批表》《签署意见表》等,经公示后于 3 15 日前报送正式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及各类相关审批表格(一式五份及电子版)、简要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奖章推荐对象照片(两张两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及电子版,文件大小不低于 1MB )。

8 —

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服务部邮箱:hnszscb@163.com

联系电话:0731-8432013484320191 (传真)

附件:1 .湖南省 2018 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分配表

2 2018 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初审汇总表

3 2018 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初审汇总表

4 2018 年全国工人先锋号初审汇总表

5 .初审汇总表填表说明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8 2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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