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工会工作水平,省直工会决定在2018
年创建命名一批省直模范职工之家。现将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湖南省直单位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创建要求,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成效显著,得到职工群众一致认可的省直和中央驻长各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工会,均可进行推荐申报。
二、推荐评选办法
按照自下而上产生的办法,履行民主程序,经本级工会研究、本单位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逐级上报。省直工会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对符合模范职工之家条件的单位提请省直工会常委会审定后发文命名。
三、有关要求
1
.严格申报标准。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省直模范职工之家的申报工作,严格对照《湖南省直单位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修订)》中规定的条件和有关要求,保证创建质量。
2.
及时报送资料。认真填写“
湖南省直单位模范职工之家”
登记表(在《湖南省直工会网》“
组织建设”--“
职工之家”
栏目下载,一式二份 ),于2018
年10
月底之前,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省直工会组织与民主管理部(
长沙市韶山北路1
号省委三办公楼221
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潘小芳,0731
—82219124
。
附件:1.
机关事业单位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2.
国有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3.
非公有制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18
年9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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