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工会:
为准确掌握当前各单位省部级以上劳模基本生活状况,切实做好2018
年度全国劳模和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请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劳模低收入生活困难和特殊困难补助申报情况等基本生活状况进行认真摸底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对象
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即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享受全国劳模待遇者、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部级劳动模范及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者。
二、摸底调查内容
(一)2018
年省部级及以上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附件1
)
各单位要根据劳模特殊困难补助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开出的住院收费票据和自付医疗费用发票)等,认真核查全国劳模和省部级职工劳模特殊困难补助申报情况,对困难劳模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特殊困难帮扶对象重点向年老多病的离退休老劳模倾斜。通过健全困难劳模档案,对劳模困难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未建立困难劳模档案的人员不得作为特殊困难资金申报对象。
没有需要申请特殊困难帮扶金劳模的单位,可不填。
(二)各单位在
2017
年基础上新增劳模信息汇总表(如有劳模调走或去世请予以备注)
各单位工会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劳模信息在2017
年的基础上有新增加劳模信息进行汇总。
请于2018
年11
月1
日前将摸底表格(附件1-2
)发送至邮箱hnszghjjjsb@163.com
,纸质档材料一式一份在劳模姓名处(即表格左上角)加盖工会章报送至经济技术部。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一号省委三办219
室
联 系 人:李海瑞
联系电话:82219125
;13574870431
;
附件1:2018
年省部级及以上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
附件2
:劳模信息汇总表
下载点击此处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18
年9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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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直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