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工会:
为做好劳模服务工作,省直工会、省直劳模协会决定于11
月10
日到16
日组织一批劳模到湖南省工人疗养院(宁乡灰汤)进行疗休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加此次疗休养活动人员为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省部级劳模(含纳入劳模管理的省部级先进人物)、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先考虑安排生产一线(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或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科研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劳模)。人数为30
人(报满即止)。
二、时间地点
此次疗休养活动安排在湖南省工人疗养院,时间为11
月10
日—11
月16
日。
三、疗休养费用
劳模疗休养按出勤对待,往返交通费由劳模所在单位承担,疗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省直工会承担。
四、有关要求
1
.参加本次活动的劳模原则上不宜超过65
岁,身体状况良好,能生活自理(请勿带家属或陪护人员)。患有心脏病、哮喘、高血压、传染病等疾病的劳模不宜参加。
2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好《劳模疗休养报名表》(附件),于11
月1
日前报送省直工会经济技术部。联系人:李海瑞,电话0731-82219125
、13574870431
,邮箱:42287534@qq.com
。
3
.疗休养的具体报到集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劳模疗休养报名表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湖南省直单位劳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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