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
通 知(预备)
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
多年来,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湖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先进干部职工代表。为了选树典型、激励先进,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充分激发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干部职工建功立业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经省委领导同意,省直机关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工会组织关系在省直工会的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的在职会员职工。
二、评选表彰名额
共评选表彰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60名。其中:
(一)省直单位劳动模范30名。
具体包括:
1.一线职工:15名。主要对象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工作的一线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科研工作者:10名。主要对象为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校中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技术开发、工业设计、工程监理及社科研究的职工。
3.企业负责人:5名。主要对象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和高管,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省属企业下属二级(含二级)以上企业的上述人员。
(二)省直单位先进工作者30名。
主要对象为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党政群团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奋发创业,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在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为加快湖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3.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克己奉公,竭诚奉献,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群众基础好,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推荐人选应具备一定的基础荣誉,没有基础荣誉但事迹特别突出,在本专业、本行业、本领域有重大影响,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的,也可作为推荐对象。
四、推荐评选表彰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查”的方式,履行如下程序:
1.民主推荐。
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后,召开本单位职工(会员)大会或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经本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报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推荐申报。
2.初审。
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3.考察。
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分组对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逐一上门考察,核实有关情况。
4.公示。
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媒体,将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5.评定。
公示无异议后,由评选表彰委员会最终评定为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办理相关手续。
6.表彰。
召开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五、表彰奖励办法
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周期为2年一次。凡被评为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颁发证书和奖章,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享受市级劳模待遇,拥有参评省级劳模、国家级劳模的基础荣誉和资格,在省内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六、相关要求
1.严格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查的程序,真正将品行优秀、业绩突出、表率作用强、群众公认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出来。被推荐人选为公务员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被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所在地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事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一律不能参评。
2.严肃评选纪律。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推荐或隐瞒身份、伪造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查处理。
3.严守工作要求。
按要求填报《湖南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所有推荐申报材料务必于2020年1月5日前报送至省直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路1号省委大院3办217室省直工会经济技术部。电子邮箱:hnszghjjjsb@163.com;联系人:阳芳0731—82218009、艾超越82689277),逾期视为弃权。
附件:1.湖南省直单位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
2.湖南省直单位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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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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