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对2018-2019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推荐评比的通知》的通知
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工会:
现将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对2018-2019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推荐评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自评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于2020年2月14日前报至省直工会经济技术部,逾期视为弃权。
联系人:李海瑞,13574870431,82219125
电子邮箱:hnszghjjjsb@163.com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20年2月7日
关于对2018-2019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
活动进行推荐评比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有关省产业“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
为推动我省“安康杯”竞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促进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根据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对2018-2019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进行评比的通知》(组委办〔2019〕3号)精神,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2018-2019年度我省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推荐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及名额分配
参加2018-2019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分配我省优胜单位13个、优秀班组20个、优秀组织单位5个、优秀个人5名。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关省产业工会等推荐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推荐类别,择优分别推荐各类对象不超过1个(优秀班组不超过2个),对曾获得过优胜单位、优胜班组的对象不重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安康杯”竞赛
活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优胜单位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竞赛组织机构健全,竞赛制度完善,企业全员参与,活动开展得力。积极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通过竞赛活动,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全员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技能进一步提升,班组安全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措施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安全健康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2.优胜班组评选条件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认真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活动,班组现场管理严格规范,班组无“三违”现象。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能够正确处置发生在本班组和作业场所的各类事故或隐患。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班组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各项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正确使用。
3.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竞赛组织机构健全,竞赛制度完善,竞赛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宣传、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职工参赛率高;积极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组织开展的活动。
(二)
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勇于创新,业务素质过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安康杯”竞赛各项活动,在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优秀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的工作人员。
三、评选要求
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等推荐单位要严格按《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组委办
〔2019〕2号)要求,做好2018-2019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由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系统)评选推荐工作。
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优胜班组不重复授予,优秀组织单位、优秀个人可重复授予。
(一)单位自评推荐。
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根据《全国“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表》(附件1)进行考核自评,
推荐对象须经所在单位党委会或行政办公会研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逐级上报至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关省产业工会等推荐单位。
(二)市州级审核推荐。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关省产业工会等推荐机构对推荐对象的单位党委会或行政办公会研究情况、职代会审议情况、考核自评情况等进行审核,征询同级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经集体研究后,将推荐对象的《评比申报表》及推荐对象的单位党委会或行政办公会研究情况、职代会审议情况、考核自评情况证明材料于2月14日前汇总上报至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本地区(系统)2000字的“安康杯”竞赛活动总结。
(三)省级审核推荐。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工会等部门及有关专家对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关省产业工会等推荐机构推荐对象进行联合审查,提请省总工会常委会研究后,对推荐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的省级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推荐对象有关资料报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复审。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关省产业工会等推荐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系统)已获得过竞赛优胜单位、优胜班组的单位的考核工作。继续参加竞赛活动,经考核评定为优秀的,继续保持荣誉;未开展竞赛活动或考核不达标的,取消其荣誉称号。被取消荣誉称号的单位,经过整改合格后可继续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达到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优胜班组考核标准的,可再次推荐申报全国“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
附件: 1.全国“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表
2.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评比申报表
3.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评比申报表
4.全国“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评比申报表
5.全国“安康杯”竞赛优秀个人评比申报表
湖南省安康杯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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