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和调研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工会: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省直单位劳模和工匠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创新创效,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关于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通知》(湘直工通[2018]4号)精神,省直工会决定命名第二批“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并对第一批命名的工作室进行调研。现将推荐申报和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
(一)推荐申报条件。推荐为“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备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劳动模范(含享受相同待遇人员)或有精湛技艺的工匠人才作为领军人物,联合不同岗位和工种的职工组成创新团队,以发现和解决工作现场的急、难、险、重问题为重点,广泛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已有效运行3年以上,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的工作团队。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和班组等一般不在命名之列。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关于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通知》(湘直工通[2018]4号)有关要求。
(二)推荐申报方式。
1. 各基层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下而上提出申请,并由厅局等一级单位工会、系统工会联合会、大企业/集团工会统一归口,进行初审把关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后,择优向省直工会进行推荐申报。
2.申报时需提交《“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1)、《“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附件2)及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省直工会经济技术部。逾期未报的,视为弃权。
(三)推荐申报名额。各单位推荐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省直工会通过综合评审、现场核查、公开公示、集体审定等民主程序择优命名20个工作室并颁发牌匾。
二、调研工作
围绕人员配备、工作场所、制度建设、成果产出、资金支持、人员培训、精神传承、示范作用等方面,对已命名的第一批工作室开展调研。调研工作采取书面报告与现场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工作室自查。已命名的工作室按要求进行自查,形成总结材料(2000字以内),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至省直工会经济技术部。
(二)省直工会现场走访。重点对工作室承担任务、创新业绩、人才培养的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研。
省直工会对于运行情况好、创新业绩优、示范作用强的工作室将继续给予经费支持。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和调研工作,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并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各工作室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做精做细工作室创建工作,推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弘扬传承。
联 系 人:李海瑞
联系电话:0731-82219125(兼传真)13574870431
电子邮箱:hnszghjjjsb@163.com
附件:
1.“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2.“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3.“湖南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验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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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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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参考提纲
下载点击此处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
责编:admin
来源:省直工会